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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经营许可证 申办资格 1、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和储煤场所; 4、有符合标准的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设备; 5、有符合国家对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及环境保护的要求;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办材料 1、煤炭经营企业资格审查表; 2、注册资本证明; 3、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4、经营设施和场地证明; 5、计量和质量设备证明; 6、由县级以上的环保部门出具的经营场地环保合格材料; 7、具备一定质检化验能力的证明。 办理程序 1、企业提出申请,并提交审查材料; 2、县级煤炭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盖章; 3、市乡镇企业局初审合格;4报省煤炭工业局审查合格; 5、批准发证:申请人持依法取得的煤炭经营资格证书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煤炭经营活动。煤炭经营企业设立条件变更的或者终止的,应当到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办理变更手续或者注销手续。 信息条形码:246310394510758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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