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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新定义三大焦点 晨报网(2007-04-04) 焦点一:重疾险保费将上涨 新重疾险所承保的重大疾病更多,保费会不会上涨?信诚人寿湖北分公司总经理郑少玮给予肯定答复,“涨价不仅是因为承保的疾病更多,更重要的原因是医疗费用也在逐年递增”。 焦点二:新老保单“对接”各公司处理方式不同 已签订的重疾险合同与新定义有出入,该怎么处理?本地多数寿险公司称,目前各家公司对重大疾病的定义不统一,随着保险责任扩大,保费可能将相应调整,这都需要时间,但目前还未收到总公司具体指示,不好表态。 信诚人寿湖北分公司的汪葆华表示,该公司拥有旧重大疾病定义的客户将同时适用新定义,这意味着客户索赔时哪个对自身有利就可以依据哪个。 根据中国保监会要求,8月1日后,保险公司要做好老保单的相关服务工作。目前,保监会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并未对保险公司作出统一要求,而是由保险公司自行处理。 焦点三:医生获得“话语权” 眼下,重大疾病保险最大争议之一便是“保险医学”与“临床医学”之间存在很大差别。也就是说,在临床医学上被确诊为某种疾病,但到保险公司理赔时,却往往要附加很多条件才能达到“保险医学”的理赔标准,由此引发不少纠纷。 汪葆华表示,规范中指出,医生将拥有“话语权”。被保险人发生符合疾病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应当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而专科医生应同时满足以下四项资格条件:具有有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职称证书》,并且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的相应科室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上。 信息条形码:1026101510154342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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