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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许可事项名称: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含验照帖花) 2、审批事项子项名称:公司变更登记。 3、规定办理时限:25日 4、行政审批内容: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5、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到第四十一条。 6、行政审批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7、行政审批条件: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工商登记机关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8、申请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9、申请表格:www.whhd.gov.cn 10、行政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11、行政审批决定机关: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12、行政审批程序:受理、审核(需要对实质内容进行核准的进行核查)、核准、办结。 13、行政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执照的有效期限按公司章程约定的期限核准。如果经营范围中涉及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经营范围的经营期限按照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的期限核定。 14、行政审批的法律效力:公司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登记的,换发《营业执照》。 15、行政审批收费:变更登记事项的,变更登记费为100元;增加注册资金(本)的,增加部分与企业原注册资金(本)之和未超过1000万元的增加部分按0.8‰收取;增加部分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增加部分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 信息条形码:8145185751910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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