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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加营业执照副本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企业)申请报告(公司(企业)加盖公章 内容应包括:申请的事由、事由增加营业执照副本的数量。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企业)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公司(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二)营业执照遗失补领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报告 内容包括:执照遗失的情况。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企业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声明营业执照遗失作废的公告; 4、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公司(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三)集团登记证遗失补领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报告 内容包括:集团登记证遗失的情况。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企业)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声明集团登记证遗失作废的公告。 注: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公司(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信息条形码:3661312995311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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