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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的资料一旦确定,如果修改,在程序上要经过许多部门。在时间和内容的限制上,有很多的要求,本公司以丰富的经验和资料向广大客户提供部分有关企业集团变更登记: 1、许可事项名称: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含验照帖花) 2、审批事项子项名称:企业集团变更登记。 3、规定办理时限:25日 4、行政审批内容:企业集团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在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5、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第五条第二款;《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关于印发《内资企业登记表格和内资企业登记申请提交材料规定》的通知》工商企字〔2005〕第199号第四部分。 6、行政审批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7、行政审批条件: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工商登记机关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8、申请材料:(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2)、母公司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集团章程修正案(母公司加盖公章); (4)、《企业集团登记证》。 9、申请表格:www.whhd.gov.cn 10、行政审批申请受理机关: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11、行政审批决定机关: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12、行政审批程序:受理、审核(需要对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进行核查)、核准、办结。 13、行政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登记机关换发《企业集团登记证》,无期限限制。 14、行政审批的法律效力:公司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登记的,换发《企业集团登记证》。 15、行政审批收费:无 信息条形码:494265431015109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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