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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外商独资企业设立 外商独资企业,是指国外投资者(包括港、澳、台投资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等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国外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一) 必备条件 1、一个或数个外商投资者(企业或个人均可) 2、注册资本:科技、服务业折合人民币不少于10万元,生产加工业折合人民币不少于50万元(出资必须是外币) 3、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务院颁发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二) 提供资料 1、外商合法开业证明(个人投资提供护照)复印件 2、资信证明(由开户银行出具,有效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内容包括企业存款余额(不少于其投资额度)和资金往来结算信誉) 3、董事、正副总经理名单及其身份证(护照)原件 4、董事"委派书"和正、副总经理"推荐书"原件及其中文译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及其2张两寸红底彩照 6、公司住所(经营场所)房产产权证明和租房协议 信息条形码:238107108435310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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