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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事项:(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没有新增股东)办理窗口:11-13号 二、办事程序:验资报告盖章在4号窗口办理,领取申请表格(内附材料清单)在7号窗口领取,备齐文件材料在11-13号窗口排队受理。 三、须提交的文件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公司章程;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股东(大)会决议; 5、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见备注); 7、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增资登记收费:增资部分按企业法人设立登记收费(见备注) 备 注:①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自的,应当提交资产评估报告;以公积金或者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审计报告;②企业法人开业登记收费:注册资本总额1000万元以下按总额的0.08%收取;超过1000万元,超过部分按0.04%收取;超过一亿元,超过部分不再收取。③未指明为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指明为复印件的应当提供原件核对;④私营企业是指公司自然人股东所占的出资额比例之和超过50%(不含50%) 信息条形码:393519141178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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