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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营业期限提交的文件: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 包括: ①决议事项; ②修改章程相关条款; ③股东盖章、签字(自然人)或董事签字; 4.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的文件: 1. 备案事项申请表 2. 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经理情况表 4. 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5. 新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6. 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公司变更股东提交的文件: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原股东会决议; 4.新股东会决议; 5.新股东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6.转让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7.章程修正案; 8.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涉及国有资产转让的,还应提交上海市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产权转让交割单》;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1.由于股东的变更而使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变更登记的规定提交相应的文件; 12.变更后的股东是外商投资企业在鼓励类或允许领域投资的提交:外商投资企业关于投资一致通过的董事会决议; 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已经缴足的验资报告;外商投资企业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外商投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或减免所得税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它材料。 变更后的股东是外商投资企业在限制类领域投资的,除按上述规定提交文件外,还应提交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变更经营范围: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 包括: ①决议事项; ②修改章程相关条款; ③股东盖章、签字(自然人)或董事签字; 4.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变更后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审批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信息条形码:4456638194374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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