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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为工伤的具体情况: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资深律师-仝骅(五年法官经验) 现就职于广东文功律师事务所,深圳市宝安区政协法律工作委员会委员。 1991年取得本科学历,同年考取律师资格,并从事专职律师至今,后学历为法学研究生。 从业15年来,办理各类案件900余件,擅长公司、房地产、知识产权等经济法律业务。精通刑事诉讼法律业务,刑事案件辩护意见采纳率一直很高;对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等领域更有独到见解。先后担任39家次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有多篇理专业理论文章在国家级报刊发表;多篇论文在省、地级专业研讨会获奖。 年富力强、丰富的实践经验、良好的职业修养以及对法律的深层理解,是充满自信的可靠资本。 仝骅律师保证客户享有平等获得法律帮助的机会;主张法律顾问应与企业建立最紧密的合作关系;强调防患于未然;恪守职业道德;认真负责、唯求务实的工作态度,是最终赢得客户的唯一途径。 仝骅律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190205113180 咨询电话:13751000127 0755-21003155 信息条形码:4102291041101052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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