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同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合同纠纷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民事纠纷,民事纠纷应通过民事方式来解决,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论等。民事方式区别于行政方式和刑事方式,行政方式是通过行政手段来直接干预合同纠纷,这与合同法平等的理念是不符合的,在计划经济时代大量存在的行政干预,目前仍然存在,这是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相违背的,刑事方式是国家通过刑事手段来解决合同纠纷,合同一旦需要通过刑事方式解决,就不能称之为合同纠纷了。而是刑事案件,当前,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情况很多,对于此类情况,应以诈骗案处理,而不是一般的合同纠纷。 资深律师-仝(童)骅(五年法官经验) 仝(童)骅律师现就职于广东文功律师事务所,深圳市宝安区政协法律工作委员会委员。 1991年取得本科学历,同年考取律师资格,并从事专职律师至今,后学历为法学研究生。 从业17年来,办理各类案件1000余件,擅长公司法业务、房地产代理、知识产权等经济法律业务。精通刑事辩护法律业务,刑事案件辩护意见采纳率一直很高;对婚姻家庭纠纷领域更有独到见解。先后担任59家次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有多篇理专业理论文章在国家级报刊发表;多篇论文在省、地级专业研讨会获奖。 年富力强、丰富的实践经验、良好的职业修养以及对法律的深层理解及千余件成功案例是充满自信的可靠资本。 仝(童)骅律师保证客户享有平等获得法律帮助的机会;主张法律顾问应与企业建立最紧密的合作关系;恪守职业道德;认真负责、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和作风,是最终赢得客户认可的唯一途径。 仝(童)骅律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190205113180 咨询电话:13751000127 0755-21003155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建安一路20号402室(宝安检察院对面) 信息条形码:83410986102582510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