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东或者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A、 股东或者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证明复印件;B、 改变名称或者姓名后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的资格证明是指: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内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由登记地工商部门盖章方为有效];B、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外国自然人及港澳台胞须同时提交与其投资额相当的银行资信证明];C、社团法人登记证、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编制批文;D、其他合法开业证明。F、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对股东或者发起人投资资格有特别规定的,还应当提供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投资资格证明)。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提交公司更换董事、监事、经理的证明(即股东(大)会关于董事、监事免职和选举的决议,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关于解聘和聘任经理的决议或者决定)(有关决议或者决定须载明新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变更股东的同时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董事、监事、经理的,提交新股东会或新董事会决议。) 5、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办理时限:公司变更登记(名称、范围、住所为3个工作日;其他为5个工作日) 深圳市欣恒达工商注册有限公司是经深圳市财政局许可(许可证书编号:00081)工商局核准(工商注册号:4403011245271)注册成立的专业从事会计、税务服务以及代办注册公司的企业法人机构。 公司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专业队伍,有经验丰富的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注册税务师,他们以卓越的专业才能和娴熟的工作技巧,为各类不同需要的企业、公司、个人提供专业服务。 欣恒达自始至终恪守独立、客观、公正、保密的原则。以“服务第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为宗旨,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公司全体同仁正以开拓进取的精神和严谨务实的作风,力争把公司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财税服务公司。 欣恒达愿与您真诚合作、携手共进。欣恒达,助您事业飞黄腾达! 一流的业务素质,一流的专业水准,一流的服务效率 信息条形码:261053879266688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