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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什么样的企业可以申请行政机关认定省/中国驰名商标? 申请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前提条件 申请认定的驰名商标应当达到商标法所要求的知名程度。具体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法定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1)当该驰名商标并没有在中国获得注册时,如果他人就相同或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 翻译该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易导致混淆的。 (2)该驰名商标已经在中国获准注册,如果他人就不相同或者不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 翻译该驰名商标,容易误导公众,致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该驰名商标,容易误导公众,致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驰名商标认定、管理、保护及新商标评审规则实施手册 中国驰名商标申请怎注意问题 东莞-驰名商标申请代理 申请驰名商标 联系人: 何 先 生 Mob: 13728246836 电话: 0769-23036806转1802 QQ:804523807 信息条形码:9717637464629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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