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企业认定商标驰名需要什么证明材料?其过程是怎样的?东莞佳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依照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在商标注册、商标评审过程中产生争议时,有关当事人认为 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可以相应向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认定驰名商标,驳回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或者撤销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商标注册。有关当事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其商标 是否构成驰名商标。 东莞驰名商标代理 东莞驰名商标申请 东莞驰名商标认定 中国驰名商标 联系人: 何 先 生 Mob: 13728246836 电话: 0769-23036806转1802 QQ:804523807 信息条形码:42639381348741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