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要按商品与服务分类填写商标注册申请表呢?东莞企业注册商标 1、构成商标的文字应达到什么要求? 答:不得使用法律禁止使用的词语(如国家名称相同或近似的词语),不得有表示商品通用名称的词语(如大曲牌洒),不得有直接表示商品原料名称的词语(如“防潮” 牌油毡),不得有带有民族歧视性的词语,有害于社会道德风尚或不良影响的词语(如“王八”牌调味品,“主子”牌香烟)。 2、构成商标的图形应达到什么要求? 答:应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等形式出现,应有显著特征,一看到图形只能让人想到是一个名称的作用,才是最合适的,图形商标要给人以深刻的印象和特别的感受。各种人物形象可以作为图形商标,但不宜用历史上和现代著名人物;各种动物形象可以作为商标(如老虎、山羊、鸟等);自然风景可以作为商标(如长城、长江、黄河);各种花卉树木形象可以作为商标(如茶花、梅花等);各种物体形象可以作为商标(如轮船、火车、汽车等)。 3、构成商标的字母应达到什么要求? 答:字母是指拼音文字或注音符号的最小的书写单位,要求包括拼音字母、英文字母、拉丁文字等,字母是作为文字的一种,是构成商标要素之一。 4、构成商标的数字应达到什么要求? 答:数字是表示数目的文字或符号,作为商标构成要素之一,可以是阿拉伯数字,也可以是中文大写数字。 5、是否可以申请注册立体商标? 答:可以,立体商标是以三维标志构成商标标志的商标,只要是由长、宽、高三种质量组成的立体标志,就可以作为商标构成要素之一申请注册。但有三种三维标志的形状不能作为商标注册:(1)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如通用的蜡烛形状,书本的形状等;(2)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如剃须刀的形状等;(3)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如轮胎的形状、玻璃容器的形状等,以上三种因为不具备显性的特点,又因这些形状都是某种商品或某类商品的通用形状,大家都在使用。 6、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等要素的组合是否可以作为商标申请? 东莞商标局注册-东莞市商标局注册代理-免费咨询 联系人: 何 先 生 Mob: 13728246836 电话: 0769-23036806转1802 QQ:804523807 信息条形码:10913109587394917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