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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近 3 年承担过 3 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 20 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 .企业经理具有 3 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 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装修装饰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 15 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建筑学或环境艺术、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2 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 2 人。 3 .企业注册资本金 50 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 60 万元以上。 4 .企业近 3 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 100 万元以上。 信息条形码:41221032326107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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