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凡是以自主创业方式实现就业或再就业的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和农村劳动者等七类人员可凭(再就业优惠证)享受8000元限额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附加缆个人所得税并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期限为三年. 二市属的科研单位高校和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离岗留职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离岗期间由原单位继续缴纳养老失业和医疗三项保险费同时允许他们3年后回单位竞争上岗享有与连续工作人员同等福利待遇. 三对归国留学人员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人员新创办18个月以内的科技型企业给予最高金额为15万元的补贴. 四从事个体工商业创办合伙企业或独资企业的一律不受注册资本限制开办科技型环保节能型有限责任公司的首期出资额只需注册资本总额的10%但最低不低于3万元. 五投资设立其他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的允许2年内分期注入注册资本首期注入资本放宽到资本总额的20%. 六投资人可用专利技术科技成果以及股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其出资比例最高可达企业注册资本的70%. 七凡是年缴纳税额在500万以上的科技型企业的经营者和技术骨干,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万元以上的,政府将按当年形成的新增地方可用财力的50%给予奖励. 八,从事个体工商户新转成的私营企业,在2年过渡期内,可继续实行税收定收定额核定征收办法. 九,设立市级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每年选择100户重点中小企业和100户民营高新技术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对其科技含量高,带动力强的新产品开发项目,给予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 十,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同达到现有在职职工总数的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享受最高300万元贴息贷款优惠政策. 十一,设立1亿元市级小额贷款但保基金,用于小额贷款但保,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 十二,简化登记手续.注册登记的前置审批,实行"工商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完成"的方式.由相关部门在承诺时间内办理完毕. 十三,创业主体可自行选择规范的企业名称,字号,凡依法申办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均可冠市名.允许非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名称中使用"武汉"字样.同时,武汉市政府还将鼓励并全程帮助各类主体申请冠省名和国家无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 十四,允许在家搞经营.家庭式企业和公司将出现.凡是符合环保和安全要求,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后,允许以家庭住所为经营单位. 十五,扩大经营场地范围.个体工商户批准的临时商业用房可视为有效经营场所. 十六,个体工商户在进行工商登记时租房协议可作为有效的经营场所凭证.申办企业时,可提交经相关部门认定的使用权证明进行场所登记. 十七,凡是具备网上审批条件的事项,都应做到网上办理,全部实行"一表受理,一网运作,一次发证".实行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和行政过错追究责任制,依法保护创业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十八,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妇女和失地农民初次创业基地.三年内投资1亿元,建设10大科技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100个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科技创业人社区. 十九,筹建以民间资本为主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市政府将督促各商业银行设立专门负责小企业贷款工作的机构.市商业银行,市农信联社城区社年度新增贷款的60%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的创立和发展. 二十,设立2000万元科技创业投资引导资金,扶持引入设立和发展风险投资机构以及为高新技术风险投资项目提供贷款贴息. 二十一,还将设立2000万元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发展辅导资金.鼓励有实力,有信誉的企业面向社会发行债券,实行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给予合法经营的典当行一次性服务费补贴,以支持创业者以典当方式获取创业营运资金. 信息条形码:10714547731084356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