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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 泽正国际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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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营:
东莞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东莞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东莞国际商标申请专利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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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 格: 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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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何渊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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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2008-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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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769-26781222 13827256999 1392586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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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13827256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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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巴黎公约途径申请外国专利 申请人可获得的好处 巴黎公约的重要原则之一是“优先权原则”,该原则是指申请人在该公约任一成员国就一项发明创造第一次提出申请后,在一个特定期限内(即优先权期限:外观设计为6个月,发明或实用新型12个月)同一申请人也可就其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其它成员国提出申请(在后申请),这些在后申请被为是与第一次申请同一天提出的。优先权原则的确立为申请人带来极大的方便。申请人在某一成员国提出申请后,可有6个月或12个月的时间就是否申请外国专利作出决定。一旦申请人决定申请外国专利即可在上述期限内提出申请并要求优先权。 注意事项 1.根据中国专利法第20条的规定,申请人申请外国专利的,首先应当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然后方能申请外国专利。 2.申请人在优先权期限内申请外国专利可享有原中国专利申请的优先权。若原中国专利申请已超过优先权期限但尚未公开,则在公开之前也可申请外国专利,但不再享有优先权。 3.若申请人有意委托我所申请外国专利,最好在优先权期限到期前两个月办理委托手续,以免因时间紧迫而增加申请费用。 信息条形码:566210410344384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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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ID: 738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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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 泽正国际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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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营:
东莞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东莞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东莞国际商标申请专利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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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 格:
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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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何渊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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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2008-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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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件:
loveheyuanxi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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