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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小知识:深圳银行贷款分类 1、深圳银行贷款分类 深圳银行贷款是银行以债权人身份安排使用资金的主要形式。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银行贷款具有各种不同的类型。如:按偿还期不同,可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按偿还方式不同,可分为活期贷款、定期贷款和透支;按贷款用途或对象不同,可分为工商业贷款、农业贷款、消费者贷款、有价证券经纪人贷款等;按贷款担保条件不同,可分为票据贴现贷款、票据抵押贷款、商品抵押贷款、信用贷款等;按贷款金额大小不同,可分为批发贷款和零售贷款;按利率约定方式不同,可分为固定利率贷款和浮动利率贷款,等等。而且,在不同的国家和一个国家的不同发展时期,按各种标准划分出的贷款类型也是有差异的。如美国的工商贷款主要有普通贷款限额、营运资本贷款、备用贷款承诺、项目贷款等几种类型,而英国的工商业贷款多采用票据贴现、信贷账户和透支账户等形式。 2、英美国家的银行贷款种类 (1)普通贷款限额和备用贷款承诺。普通贷款限额是一种以非正式协议约束的贷款形式。企业基于资金需求具有季节性和规律性的特点,与银行订立非正式协议,约定一个由银行在指定期限内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最高限额,在此期限和贷款额度内,企业可随时获得银行贷款。企业申请贷款额度时必须向银行说明近期财务状况,银行则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和自身营运要求决定是否授信和执行协议。备用贷款承诺是以比较正式和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约定的贷款形式。企业与银行签订正式的贷款协议,银行承诺在指定期限和限额内向企业提供贷款并要求企业向银行支付承诺费。 (2)营运资本贷款和项目贷款。营运资本贷款是基于企业产品生产周期长、原材料储备多、资金回流慢等特点,以产品销售进度确定贷款期限和额度的贷款形式。项目贷款是以风险大、成本高的大型建设项目为对象的贷款,其特点是金额大、风险高、利率高,以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作为决定贷款与否的依据,贷款债务的追索针对项目,而不是针对公司和企业。对于特大型的项目,通常由多家银行组合,以银行辛迪加或银团形式提供贷款,以分散风险。 (3)票据贴现。票据贴现与一般贷款比较,其特点表现在:①授信对象。票据贴现是以票据为对象而不是以借款人为对象;②贷款额度。贴现贷款的额度只与票据面额、贴现率和票据剩余期限有关,而不受借款用途、借款人财务状况等因素影响;③资金回流方式和期限。票据贴现可通过对票据办理转贴现和再贴现提前收回资金;④风险和收益。票据贴现具有比较可靠的清偿保证机制和风险分散机制,但收益低于一般贷款。 (4)信贷账户和透支账户。信贷账户是银行主要用于安排分期还款贷款的一种方便形式。透支账户则是为在银行开有往来账户的客户提供贷款的方便形式。 3、深圳银行贷款款种类 1996年6月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中,将贷款分类如下: (1)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自营贷款,系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特定贷款,系指经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 (2)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贷款。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五年以下(含五年)的贷款。长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五年(不含五年)以上的贷款。 信息条形码:69410512388439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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