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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业发票 源自东莞无忧的服务(ID:4239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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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专用发票的,应提供以下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2、购货方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3、属于货物销售的纳税人,应提供购销合同及外购货物发票原件;属于货物加工的纳税人,应提供加工合同或协议; 4、申请代开专用发票人员的身份证明或工作证。 纳税人准备好上述资料后,可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一式三联),填写完毕后连同上述资料一并到办税服务厅代开专用发票窗口申请代开专用发票。 若符合以上条件,纳税人可在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专用发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国家统一的规定,具体请参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文)的规定。 本公司代办服务项目: 1、东莞工商注册 2、东莞公司注册 3、东莞代办营业执照 4、东莞代理记帐及申报纳税、整理旧帐 5、代开代领发票 6、出具《验资报告》、《审计报告》、《查帐报告》、《注销清算报告》 7、申请一般纳税及转正 8、各类资质证书申请 9、东莞工商年检代理(年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了解工商、公司注册及税收详情请电:13728141241 0769-28133206 王先生 信息条形码:86591014859471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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