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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我公司抱着为各大企业及个人服务的宗旨,提供天津打假维权服务,承接企业、个人委托,为保护专利权及知识产权提供各类信息及调查。配合职能部门重点打击制假、造假的行为。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定14种商品为伪劣商品: 失效变质的 危及安全和人身健康的 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的 冒用优质或认证标志和伪造许可证标志的 掺假使假,以假充真或以旧充新的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 无检查合格证或无有关单位销售证明的 未有标明商品名称、生产者和产地的 及时使用而未标明失效时间的 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而未标明许可编号、有效时期的 按有关规定应用中文标明规格、等级主要技术指标或成分、含量而未标明的 属处理品而未在商品或包装的显著部位证明处理品字样的 剧毒、易燃等危险品而没有标明的 未标明商品的有关知识和使用说明的 另外还提供企业打假维权调查服务为企业打假提供有偿信息。(如接受知名品牌的委托,咨询调查假冒伪劣产品的流通渠道和生产地。为打击假冒商品进行市场调查取证,提供依据,协助执法部门进行打假。) 信息条形码:10671099210181056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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