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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检验照公告(ID:4290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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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检验照公告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2007年度年检验照工作现已开始。现就年检验照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检验照对象:2007年12月31日前在我局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二、年检验照时间:企业年检时间为2008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个体工商户实行集中验照与滚动验照相结合,具体以分局公告为准。滚动验照以营业执照上的发照月份为验照月份,验照时间从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以下企业除提交相关资料外,还需提交2007年度审计报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从事金融、证券、期货的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保险、创业投资、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的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未全额缴齐的公司,以及三年内涉嫌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或因此被立案查处的公司。 四、外商投资企业全部实行网上申报年检,年检期间,企业可登录广东省红盾信息网进行申报,网址:http://www.gdgs.gov.cn;内资企业实行纸质申报与网上申报同步进行,实行纸质申报的企业请到当地工商分局领取年检报告书并申报年检。个体工商户请按时到当地工商分局办理验照手续。(不再另行召开会议或通知) 五、由于年检期间同时进行全市商标普查工作,在网上申报年检的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均需在网上同时填报商标普查表。 六、逾期不办者,我局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有关详情请咨询当地工商分局。 特此公告 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信息条形码:985911325476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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