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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一人有限公司|3万有限公司登记指南(ID:42988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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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公司注册 东莞市注册内资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及年检: 本《指南》中所列提交文件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由申请人注明内容“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登记机关核对;申请人在填写表格和准备文件时应详细阅读申请人须知。 登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企业登记程序规定》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 登记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登记事项 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以及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 东莞公司年检应提交的文件: (1)年检报告书;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5)年检年度前一年7月1日至年检年度6月30日期间设立的内资有限公司应当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6)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了解更多东莞公司注册及税收详情,请电:13728141241 0769-22021595 王先生 东莞公司注册、东莞工商注册、东莞代办营业执照、东莞记帐代理、报税、东莞申请一般纳税人 信息条形码:263249834498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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