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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废旧物资收购,废旧物资收购发票使用的办法 -浙江宁波废旧物资网(ID:4303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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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废旧物资经营业务的增值税管理,堵塞税收管理漏洞,税政法规科出台三项办法控制废旧物资收购发票的使用:一是明确收购发票使用对象:只限于经省经贸委认定为资源综合利用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二是明确收购发票开具范围,即出售废旧物资的城乡居民个人(不包括个体经营者)及非经营性单位;三是对未按规定使用收购发票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视同“财务核算不健全”,取消其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2008年8月23日 信息条形码:95415491574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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