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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ID:4305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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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 《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 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领取营业执照后,并不能马上开业,还必须办理以下事项: 1、刻制印章; 2、法人代码登记; 3、开立银行帐户; 4、申请纳税登记; 5、到工商所办理备案手续; 6、领取购买发票。 了解更多东莞公司注册及税收详情,请电:13728141241 0769-22021595 东莞公司注册、东莞工商注册、东莞代办营业执照、东莞代理记帐报税! 信息条形码:633247441311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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