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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丁丁住房贷款中心公司属金融信保类经济实体,其宗旨是:扶持中小型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对经济贸易和信贷活动提供有效的保障服务,建立避免风险机制,为中小型企业在经济活动中所遇暂时资金困难架设一座通行的桥梁。 一、投资业务具体内容有: 1、建设工程项目投资。本公司与建设工程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通过控股和参股形式,确保工程项目建设如期完成,达到双功、双赢。 2、新产品开发投资。本公司与企业、院校及科研单位合作,投入适量资金支持科技人员对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制、培育和实验,使之成熟,早日投入市场、占领市场,实现共赢。 3、设备更新投资。正在更新设备的企业,若资金不足,本公司愿意与其合作并投资,共同克服困难,共同享受利益。 4、流动资金贷款。企业因流动资金短缺而影响生产或经营者,本公司可提供中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急企业所急,简便、快捷。 一、投资业务具体内容有: 1、建设工程项目投资。本公司与建设工程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通过控股和参股形式,确保工程项目建设如期完成,达到双功、双赢。 2、新产品开发投资。本公司与企业、院校及科研单位合作,投入适量资金支持科技人员对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制、培育和实验,使之成熟,早日投入市场、占领市场,实现共赢。 3、设备更新投资。正在更新设备的企业,若资金不足,本公司愿意与其合作并投资,共同克服困难,共同享受利益。 4、流动资金贷款。企业因流动资金短缺而影响生产或经营者,本公司可提供中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急企业所急,简便、快捷。 二、担保业务具体内容有: 1、借贷担保。如果借款人由于生产或经营上的客观原因,导致企业贷款逾期不能归还与银行或信用社时,本公司将履行担保责任为借款人代偿如数借款。 2、租赁担保。无论是房地产租赁还是机械电器设备租赁,出现承租方不能按期支付租金现象时,本公司将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义务为承租方垫付租金。 3、付款担保。在购销或储运的经济活动中,为了避免资金和货物不能兑现的风险,本公司向供贷方或收款收货方保证,当购货方或付款方因资金短缺不能按期支付货款时,可按照购销双方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款额代付货款。 4、标书担保。单位参与工程建设或货物供应招投标活动经过公证中标后,在有效时间内单方面擅自变更招投标书中的承诺,以及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工程建设或货物供应合同者,本公司将按照有效招投标文件的承诺,在约定的金额内代付违约金。 5、建设施工担保。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如果发包方在发承双方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及时支付工程款的义务时,本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及承揽方的索赔要求,代付既定工程款和违约金。 6、财产保全担保。当事人(企业或个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且无相应抵押时,本公司将以相应的自有资产交抵人民法院作保证,协助当事人完成诉讼程序。 信息条形码:61011093438952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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