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作品自愿登记制度的目的 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我国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制度的在于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 2. 作品自愿登记的范围: 主要是著作权法第三条所列的作品,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影视作品、录像作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 著作权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作品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 3、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3. 作品登记机关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受国家版权局委托,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4作品登记手续 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在办理作品登记手续时应填写《作品登记表》和权利证明,交纳相应的登记费。作品登记后将予以公告。具体事项请与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联系。 信息条形码:957264775421174 |
|
东莞市中正知识产权事务所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考核经香港政府核准注册的一家集专利、商标、条形码、执行标准、ISO9000、14000国际认证等一系列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咨询的专业公司。 温馨提示:申请专利请核实该公司是否具备专利代理资格,国际专利申请应当委托具备涉外专利代理资格的代理机构来办理,代理号:44231,我司是东莞市唯一一家具备涉外专利代理资格的公司。 何渊星 0769-26781222 13827256999 自九五年开业以来,始终坚持“高质高效、重誉守信”为服务宗旨,先后成功地为国内外港、澳、台各界人士和公司代理申请公司、专利、商标注册等上万件,造就了圣诺盟、东宝牛仔、李红时装、婷宇、金正、图兰朵、爵奇林、步步高、梵思诺、面中宝等一批知名商标,服务质量深受广大客户的信赖和好评。 由于公司的迅猛发展,到一九九九年底公司已先后在广州、顺德、上海成立了分支机构,服务网络遍布了珠江三角洲及长江三角洲。 二零零零年公司进入了新纪元,中正商标专利事务所与国外多家同行建立了合作关系,专业代理国内个人和企业申请、涉外商标、专利的注册,同时为广大新老客户提供香港及欧盟公司的申请注册,为了更好地服务社会各界人士服,我们已经向国家司法机构申请,成立中正商标专利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为广大客户的商标、专利不受侵权提供服务,到时中正商标专利事务所将成为法律、知识产权为一体的综合性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