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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并购须报送下列文件: (1)被并购境内公司依法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书(正本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2)被并购的境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致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决议,或被并购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股东大会决议(正本1份); (3)股权并购后由投资各方签署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正本各4份,外商独资企业只提交章程); (4)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公司股东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的协议(正本1份); (5)被并购境内公司最近财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1份); (6)投资者的身份证明文件或开业证明、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7)被并购境内公司所投资企业的情况说明(正本1份),被并购境内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各1份); (8)被并购境内公司职工安置计划(正本1份,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各方投资者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9)外国投资者、被并购境内企业、债权人及其他当事人对被并购境内企业的债权债务的处置另行达成协议的,提交债权债务的处置协议(原件1份); (10)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公司是否存在造成境内市场过度集中,妨害境内正当竞争、损害境内消费者利益的情况说明(正本1份); (11)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批准证书存根》1份; (12)被并购境内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2.资产并购须报送下列文件: (1)由投资者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申请书(正本1份); (2)境内公司产权持有人或权力机构同意出售资产的决议(正本1份); (3)投资各方签署的拟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正本各4份,外商独资企业只提交章程); (4)拟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与境内公司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或外国投资者与境内公司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正本1份); (5)被并购境内公司的章程、营业执照(复印件各1份); (6)被并购境内公司通知、公告债权人的证明(正本各1份); (7)投资者的身份证明文件或开业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有关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8)被并购境内公司职工安置计划(正本1份,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各方投资者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9)外国投资者、被并购境内企业、债权人及其他当事人对被并购境内企业的债权债务的处置另行达成协议的,提交债权债务的处置协议(原件1份); (10)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公司是否存在造成境内市场过度集中,妨害境内正当竞争、损害境内消费者利益的情况说明(原件1份); (11)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批准证书存根》1份; (12)《全国组织机构代码预赋码通知单》(第1联)。 法律依据:《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2003年3月27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令〔2003〕第3号)第十二条、第十五条。 信息条形码:9956856483956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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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普华工商代理咨询有限公司是经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批具有专业法定资格的工商事务代理公司。本公司处国家级开发区中国光谷东湖高新联合办公中心,地理位置得天独厚,拥有较成熟的人脉,可为新老客户提供快捷、省心的服务。主营业务有:资产评估、工商咨询、验资审计、企业筹资、商标注册、办理资质、财务代理、税务代理。 公司拥有资深专业的从业人员,态度和善、以人为本,想客户所想、应客户所需,秉承“一切以客户为中心,一切让客户满意”的服务理念,合法经营,诚实守信,以最认真的态度做最专业的事情。 主要业务 : 1、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咨询、代理; 2、注册资本验证、审计、年检; 3、专项审计(如抵押、质押物等贷款审计); 4、资产评估; 5、企业设立:内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设立登记; 6、变更(增资扩股、减资、住所、名称、股东股权、经营范围)、企业注销; 7、商标注册代理; 8、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证代理; 9、会计代理记账、报税; 公司特点: 1、 时间短,一般只需7个工作日;(全套资料)可加急办理 ; 2、 证照真实,发证当日可在工商查询;一月之内可在武汉市工商红盾查询; 3、 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最少提供20%资金,两年内付清; 4、 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可注册各类有限责任公司; 5、 优价代理注册,是我们最大的优势;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 027-67880515 传真电话: 027-67880515 手 机: 13871532816 15926369252 联 系 人: 张小姐 QQ : 869173126(点击会话) 地 址: 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546号东湖开发区联合办公中心四楼C-18 E- mail: Wuhanpuhua@126.com(点击发送邮件) 网 址: http://www.whpuhu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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