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登记管理,规范公司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第三条 公司的实收资本是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或者股本总额。 第四条 公司登记机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登记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公司设立时股东或者发起人的首次出资、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第七条 作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后,由验资机构进行验资。 第八条 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股东或者发起人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应当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 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第九条 股东或者发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出资。 第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第十二条 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或者所认购的股份。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公司设立登记时,股东或者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公司成立后,股东或者发起人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时间缴纳出资,属于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后,申请办理公司实收资本的变更登记。 第十三条 设立公司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类型; (三)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四)公司注册资本额、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认缴或者认购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载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和该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信息条形码:24786351106110259 |
|
武汉普华工商代理咨询有限公司是经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批具有专业法定资格的工商事务代理公司。本公司处国家级开发区中国光谷东湖高新联合办公中心,地理位置得天独厚,拥有较成熟的人脉,可为新老客户提供快捷、省心的服务。主营业务有:资产评估、工商咨询、验资审计、企业筹资、商标注册、办理资质、财务代理、税务代理。 公司拥有资深专业的从业人员,态度和善、以人为本,想客户所想、应客户所需,秉承“一切以客户为中心,一切让客户满意”的服务理念,合法经营,诚实守信,以最认真的态度做最专业的事情。 主要业务 : 1、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咨询、代理; 2、注册资本验证、审计、年检; 3、专项审计(如抵押、质押物等贷款审计); 4、资产评估; 5、企业设立:内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设立登记; 6、变更(增资扩股、减资、住所、名称、股东股权、经营范围)、企业注销; 7、商标注册代理; 8、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证代理; 9、会计代理记账、报税; 公司特点: 1、 时间短,一般只需7个工作日;(全套资料)可加急办理 ; 2、 证照真实,发证当日可在工商查询;一月之内可在武汉市工商红盾查询; 3、 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最少提供20%资金,两年内付清; 4、 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可注册各类有限责任公司; 5、 优价代理注册,是我们最大的优势;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 027-67880515 传真电话: 027-67880515 手 机: 13871532816 15926369252 联 系 人: 张小姐 QQ : 869173126(点击会话) 地 址: 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546号东湖开发区联合办公中心四楼C-18 E- mail: Wuhanpuhua@126.com(点击发送邮件) 网 址: http://www.whpuhu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