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四级资质:(武汉市房地产开发资质许可申办须知) 武汉资质代办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3、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4、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5、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6、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7、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三、申报资料 (一)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武汉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核定暂定资质: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章程: 4、验资证明; 5、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书及身份证明; 6、投资各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投资人身份证明; 7、法定地址租赁协议及房屋产权证明: 8、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9、其他有关文件; (二)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1、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资产负债表和验资报告; 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济、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件; 5、 已开发经营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 6、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报告; 7、其他有关文件、证明。 四、办理程序及时限 (一)受理 对申请人提出的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核定资质等级的申请及提供的证件资料,应当根据下列视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 申请人可以当场更正或补全证件资料的,应予受理: 2、申请人不能当场更正或补全证件资料的,武汉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应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退回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资料,不予受理;当场不告知申请人或已收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资料,即为受理; 3、受理或不予受理,武汉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应当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武汉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行政许可专用章”和注明日期的受理或不予受理的书面凭证。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及依据。 (二)审查与决定 1、武汉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在收到申请人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颁发 信息条形码:87431082810761819 |
|
武汉晋乐企业事务代理有限公司是由武汉市工商局颁发的具有工商代理法定资格的专业公司,是一家经验丰富的工商事务代理公司。 武汉晋乐企业事务代理有限公司为客户提供的是“专业、合法、优质、高效”专业工商代理服务,更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我们通过对客户的定期回访,及时了解客户在不同时期的业务需求,提供专业支援;我们将定期或不定期为客户提供最新的国家及广州地区的工商财税信息,并开通我们的咨询电话,随时解答客户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财务、工商问题,与客户建立一个完善的相互信任、相互信赖、相互沟通的服务架构。努力探索客户的各种需求,以一流的硬件设施以及一流的服务体系保证最高服务水平,以差异化的服务品质赢得客户长期支持,以最低的服务收费满足客户更多服务需求,以最多的服务组合促进客户发展壮大,以最快的服务效率满足客户争取更多商业机会。 *******武汉晋乐企业事务代理咨询电话:027-62017802******* 武汉晋乐企业事务代理有限公司主要业务有: A:代理湖北武汉各类公司注册、专业提供武汉工商注册、武汉工商代理、验资、 B:评估、年度年检、年度审计等武汉工商代理服务 C:代理湖北武汉公司名称、地址、法人、注册资金增减、经营范围、股东股权的变更 D:建筑、装饰、消防、机电设备、电梯、钢结构等各类企业资质审批 E:各类企业、公司会计代帐、报税、一般纳税人认定 F:代理煤炭经营许可证代办、咨询、化危等各类安全经营许可证审批 G:各类企业信息工商注册代理咨询服务等 我们秉承“诚信服务、团结合作、求实创新、永不停步”的经营理念,以人为本、以信待人、优质高效、方便客户”的服务宗旨,孜孜不倦地追求优质服务 不断提高顾客的满意程度;在新的世纪里,让我们与广大的客户增进友谊,精诚合作,携手并进,共创辉煌。 联系:李坚根 电话:027-62017802 027-82410545(李先生) 手机:15327101819 地址: 解放大道1809号 网址:www.whgs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