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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记账的具体内容为: 1、建账、记账(含整理原始凭证、装订会计凭证和帐薄); 2、清理乱账、旧账; 3、代理纳税申报; 4、办理一般纳税人年检; 5、制定企业内部财务会计制度; 6、财务管理咨询。 所谓代理记帐是指具有特许资格的中介机构接受委托,替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代理从事会计记帐业务的行为。《会计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帐。” 关于代理记帐机构设置的条件、代理记帐的业务范围、代理记帐机构与委托人的关系、代理记帐人员应遵循的道德规则等问题,财政部于1994年6月23日发布的《代理记帐管理暂行办法》,对此作了具体的规定。 联系人: 钱小姐 电话: 021-58217920 手机: 13917103750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苗圃路303弄2号301室 网址: www.shrlsy.cn 信息条形码:353886108561010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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