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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 山东宾州正义商业信息咨询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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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营:
宾州商业信息咨询调查 婚姻事务调查 债务清欠调查 宾州私人保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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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 格: 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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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李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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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200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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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13475089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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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15315219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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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与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 “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案件,许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反映。而有一些离婚案件,虽然是“调解无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在调解工作中,往往存在着力与不力,深入与不深入等差别,直接影响着调解效果。多年的民事审判实践说明,“调解无效”和“感情确已破裂”的含义不完全相同,“调解无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确已破裂”。因此,不应当把“调解无效”作为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 在审判实践中,既不要把“感情确已破裂”与“调解无效”完全等同起来。也不要把“调解无效”简单地作“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志。更不要把“调解无效”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是“感情确已破裂”。 联系: 李经理 电话: 0543-88552658 手机: 15315219633 地址: 山东宾州 信息条形码:5104310611191045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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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ID: 909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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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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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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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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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件:
binzhoudiaocha@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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