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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人员 核准人员 审查人员 审查、受理 决 定 颁 发 1.审查、受理:对申请人提交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进行审查。 对不能当场作出核准决定的或需要通过名称远程查询系统报其他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材料接收单》。 2.决定:直接到有核名权的登记机关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并予以受理的,当场对申请的名称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对通过名称远程查询系统申报核准的名称,在5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 3.颁发:对申请人申请的名称予以核准的,颁发《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予以驳回的,发给《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 名称预先核准流程 内资企业注册代理 信息条形码:94277510599864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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