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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施工机械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机械化公司必须做好租赁施工机械的每月一次的检查工作,填写月检表,并报分公司或项目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安排整改,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项目部每季、公司每半年组织各有关部门对租赁施工机械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任单位在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必须立即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结果上报公司项目部。凡在检查中所发现较大安全隐患,项目部有权做出立即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有关领导,必要时将通报批评。 租出施工机械由该机机长全面负责,必要时250吨及以上吊车配备相应的起重人员或监护人员。租出施工机械的管理等同在公司内部使用机械,维护保养、周检、月检由机组成员完成,机械化公司定期派人巡视机械状况。 在出租合同(格式合同)中明确双方责任,对于重大的吊装任务租赁方必须向我方提交作业指导书和对我方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对方派安全人员对我方吊车进行监护。 加强对出租吊车机组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的教育,特别是对新环境的适应。机组每人每月预留500元作为安全风险金,每季度兑现一次。 出租250吨及以上吊车的装拆,由机械化公司组织人员完成,并针对现场的具体情况作好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保持与租赁方的沟通,杜绝违反大型机械操作规程的行为。保持与出租吊车机组人员的联络,定期派员监督检查。 宝安分部;宝安大厦E栋106室 电话;83311186 联系人;张小姐 信息条形码:410101010974105671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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