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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银行滞纳金收取标准相差悬殊 “银行信用卡滞纳金是如何计算的?”近日不少消费者打进本报热线反映,信用卡的滞纳金收取叫人看不明白。记者对成都市各大银行进行了调查后发现,各家银行信用卡滞纳金除了人民银行规定的“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外,还有五花八门的最低“门槛”,确实让人有种雾里看花的感觉。 调查:各银行滞纳金标准不相同 据了解,信用卡滞纳金是指消费者在信用卡到期还款日实际还款额低于最低还款额,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所要支付的费用。 记者调查后发现,各大银行的信用卡滞纳金收取标准都不尽相同,除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外,最低收费从最低1元到最高30元不等。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分行的牡丹国际信用卡(双币)和牡丹贷记卡(人民币)的滞纳金收取标准为最低1元人民币;而建设银行的龙卡贷记卡则最低要收取5元人民币;招商银行信用卡规定最低收取10元人民币;中银信用卡(双币)最低收取人民币10元或1美元,中信实业银行信用卡和中信STAR信用卡(双币)则最低收取人民币30元或3美元。而农行的信用卡滞纳金则没有最低收费。如此比较下来,各家银行收取的标准着实存在很大的差距。 银行:设立滞纳金规避恶意透支 8日,中信银行成都分行信用卡服务中心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滞纳金的比例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加上最低收费标准构成。 “比如某人第一个月欠款1000元,最低还款额按业内通常的10%来算,是100元。如果他没还这100元,就要按100元的5%收取滞纳金,即5元钱;到第二个月仍没还,则要把上月的利息和滞纳金全部计算进来,再按本月的最低还款额5%收滞纳金,此外还要收取所有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日息,还要按最低收费标准收费。”他举例说。 光大银行成都分行信用卡中心经理林杰则表示,各银行的信用卡滞纳金主要是参考人民银行规定的标准,结合银行自身的成本核算和用户需求考虑制定费用标准。“设定最低收费的目的在于规避个别不良持卡人不还款的后续风险。”林杰表示,由于信用卡具有先消费后还款的特征,滞纳金的设立主要就是避免非正常消费和恶意透支,至于收费标准不统一,是因为各银行的客户消费需求以及刷卡比例不同造成的。 专家:滞纳金标准差别不宜过大 “银行信用卡滞纳金收取标准不统一,是银行经营自主权的体现。”四川省社科院金融与财贸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小琪研究员8日表示,影响银行制定信用卡滞纳金收取标准的因素有很多,比如银行的综合实力、管理成本等等。银行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结合自身情况制定适当的收费标准。 “银行在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拥有一定的浮动区间。”王小琪认为,银行信用卡滞纳金收取标准差别不宜过大,因为银行金融行业属于垄断性质较强的单位,消费者与其相比处于弱势地位。“如果差别较大,将提高消费者的生活成本和商务成本,这反过来也会影响银行的收益。” 理财师赵渝建议消费者在指定还款日之前还清应换部分。因为一旦超过指定还款日,则会有循环复利产生,俗称“利滚利”。一般银行是以日息为单位计算。这种情况下,消费者需还款就包括了四个部分,即上期帐单余额扣掉已还部分、本期签账金额、滞纳金及手续费以及循环复利的费用。因此,在指定还款日之前还清应换部分,不仅是为了建立良好的信用卡还贷信誉,也是为自己减轻还贷压力和负担。 信息条形码:28844106856492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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