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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国 主管机关 :法国的商标主管部门是国家工业产权局 (INPI:INSTITUT NATIONAL DE LA PROPRIETE INDUSTRIELLE)。该局除在巴黎设有总部外,还在波尔多、里昂、马赛 、南希、尼斯、雷恩、斯特拉斯堡等大中城市设有七个分局。受理商标注册的部门是 国家工业产权局及各地的商业法院。因此,在法国的商标注册登记有两种途径:一是 商标申请人到国家工业产权局(巴黎总部或上述七个分局之一)登记;二是到公司所 在地区的商业法院(TRIBUNAL DE COMMERCE)登记。这两种登记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的标记 一、违反公共秩序及公共道德的标记; 二、违反《巴黎公约》关于禁用标记的规定的标记; 三、对商品或服务项目的内容或品质带有说明性质的标记; 四、有欺骗公众之处的标记。 申请商标程序 一、需要提交的申请文件 1、申请书一份; 2、商标图样一份,规格为4×4cm至10×10cm; 3、付费收据; 二、程序 国家工业产权局在收到商标注册申请表后将对该商标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批准其注册。重点审查以下三 个方面: 1、商标的合法性;国家工业产权局在收到申请后有4个月的期限来审查该商标是否违背了有关规定,该商标 的文字及图形是否适合于作为商标。 2、商标的独占性;国家工业产权局在收到商标申请后6周内将该申请对外公布,所有认为已经注册了相同或 类似商标的公司都可以提出异议。其程序是到国家工业产权局填写一张"反对注册表"(OPPOSITION A L'ENREGISTREMENT),详细说明自己的理由及依据。 3、申请表填写是否正确;国家工业产权局如果认为所申请商标不符合上述两条标准,将拒绝批准该商标。 如某一商标申请被国家工业产权局驳回,申请人有权向上诉法院(COUR D'APPEL)提出申诉,要求国家工 业产权局重新审理。 如国家工业产权局批准某一商标注册的申请,将发给申请人一个"商标注册号"及" 信息条形码:8684514107876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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