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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注册金就想出歪主意,利用欺骗手段套取银行注资证明,再拿银行出具的出资凭证材料骗取工商局颁发企业营业执照。24日,晋安法院对犯罪嫌疑人孙某以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公开进行审理。 去年4月,孙某为了自办一家贸易有限公司,就利用某公司从某银行福州仓山支行套取了注册资金证明100万元。其中,孙某以自己的身份出资80万元,以其姐的名义出资20万元。随后,孙某用套取的股东出资证明和银行出具的注册资金出资凭证等材料向市工商局申请登记注册企业营业执照。去年5月,孙某骗取到市工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开始营业。晋安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记者 毛小春)
发布时间:2006-11-28 9:5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