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资企业年检催办公告 凡在2006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根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规定,均需于2007年6月30日(分支机构可延长至2007年7月31日)前参加企业年度检验,请未申报年检的企业,速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年检手续。 为了方便企业参加年检,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已开通网上年检系统,提供快捷办事通道。企业可以登录“中国外资年检网”(http://wzj.saic.gov.cn)系统进行申报,按系统提示进行操作,一旦网上显示“初审通过”,则可携带相应资料到登记机关年检窗口实地办理。(市局年检窗口设在沿江大道185号武汉市外商投资联合办公中心) 特此公告!
发布时间:2007-6-22 22:3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