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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商 注 册(附:相关表格下载) 提供企业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等涉及的工商、财政、外汇管理、税务登记、银行帐户等公司秘书服务。 点击查看:广东省各地工商联系电话、地址、网址 ■ 代理三资企业、内资企业、个体户、外资或外国企业办事处等各类企业机构的开业、变更工商登记及年检。 ■ 企业代码证申领及代办企业税务登记。 ■ 代办企业进出口经营权、消防、环保等各类前置审批。 ■ 代拟企业登记文书、合同、章程、编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 协助客户办理其他各类资质审批及资金场地问题。 ■ 代办商标注册; ■ 提供工商政策法规咨询及企业登记事务顾问。 服务指南 ▲申办企业名称预先登记需提供资料: 1. 投资者的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内资企业) 2. 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或外国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外资企业) 3. 场地证明等其他有关材料 * 外商投资企业需在合同、章程批准之前,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登记注册提交资料 一、内资有限责任公司 1. 企业法人设立登记申请书; 2. 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3. 投资股东的股东会决议(股东是企业的必需提交)或主管部门同意投资证明(股东是国有集体企业的必需提交); 4. 公司章程; 5.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同时: 1)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提交银行进账证明、自然人股东存折及对账单; 2)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的,还应提交资产评估报告,并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半年内办理资产过户手续; 3)国有独资公司还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 6. 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7.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 公司住所证明 9. 公司经营范围中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还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0. 集团有限公司需提交成员企业加入集团决议书; 11. 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外商投资企业 1.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 2.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 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和章程(外商独资企业不需提交合同); 4. 有关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 5. 投资者有效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或外方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 投资者的资信证明(即同该投资者有业务往来的银行出具的存款及资金往来的信誉情况的证明;国有企业投资,必须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 7. 董事会名单以及董事会成员的姓名、往址的文件以及任职文件和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8. 企业往所使用证明; 9.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 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 三、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须本人身体健康,具备相应的经营能力与条件,本人除提出书面申请外,还应提供相关证明(件): 1. 身份证明:申请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 2. 外省市人员还应持暂住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3. 经营场地证明 四、设立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 1. 申请报告; 2. 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 3.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 4.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6. 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 7. 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命书; 8. 母公司章程复印件; 9. 营业场所证明; 10。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从事国家专项规定的行业或经营范围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应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原件。
发布时间:2007-8-25 23:5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