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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2日楚天金报第3版 记者柯锐 通讯员王瑞林、吴雅媛报道:正月十五吃汤园贺元宵,但市民杨女士却吃到了无馅汤圆,让其一家感到扫兴。消费者为此获得两倍的精神补偿。 昨日一早,家住汉口的杨女士到解放大道某购物广场买了两袋由浙江某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出品的800克袋装豆沙馅料汤圆。可是,她回家将其中一袋汤圆煮熟食用时,却吃出了“无馅汤圆”,再看看家人食用的汤圆,馅料也非常少。杨女士一家人觉得非常扫兴,将剩余的汤圆拿到江岸区工商分局投诉。 工商人员立即对出售汤圆的超市进行调查,商家提供了该商品的进场销售凭证及厂家的相关证照。 据超市负责人介绍,该厂家生产的汤圆在该卖场销售情况非常好,出现这样的情况还属首次,可能是因为汤圆属于机器流水线生产,在生产过程中机器流水线接档不够及时造成了此问题,而这袋有暇疵的商品又正好被杨女士买到了。 在工商人员调解下,超市表示愿对杨女士购买的汤圆退货,由于考虑到此事影响了消费者心情,超市拿出商品价格的两倍计45.6元作为对消费者的精神补偿。
发布时间:2008-2-28 23:15: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