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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合伙开餐馆,其中两人见利忘义,以莫名理由将另一合伙人除名,被除名的合伙人倍感冤枉,“我是合伙人,凭啥开除我?” 前年夏天,本就在一处打工的黄某和叶家兄弟同时被老板解雇,同病相怜的三人共同讨论后,决定彻底结束给人打工生活,合伙自主创业开餐馆,三人分别投入8万元。 去年初,餐馆开业了,生意不错,到了年底,餐馆不仅收回成本,而且净利润高达15万元,按照当时的合同协议,每人各分得5万元。岂料叶家兄弟看到如此高额的利润,忘却了当年的情谊,以“黄某不会经营”为借口,将黄的投资退还,并强制将黄从餐馆除名,不让他到餐馆上班。 黄某曾多次找叶家弟兄理论,叶家兄弟理直气壮地称,少数服从多数,两人都决定要开除黄某,黄某反对无用。
发布时间:2008-4-9 18:58: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