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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定律:“物以多为贵”、拥抱标准 (Value from Plentitude; Embrace the Standard) 在旧经济时代,最稀有的东西是最有价值的,所以人们为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往往不愿意将技术和信息共享,也就是我们中国人常说的“独门绝技”。但是在网络经济时代,共享程度越高的东西越有价值。HTML、XML或 Internet Explorer,如果只有一个用户使用,那它们的价值就是零;只有更多人的认可和使用,一项技术的价值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体现。 造成“多” 的最好的方法就是符合“标准”。就像火车和路轨,如果欧洲、亚洲甚至每一个国家都各自为政,制订不同规格的火车或路轨标准,就不会有今天贯穿欧亚的“大陆桥”。在其它的行业里还有很多例子:DVD的格式让任何机器可以读任何光盘、Windows 标准让任何人可以在任何品牌的PC上用任何软件。 互联网本身就是一个基于标准的技术,包括了TCP/IP HTTP HTML GIF等标准。网络上的“各自为政”只会严重制约网络N2效益的发挥,阻碍良性循环的形成。无论是公司还是国家,都应该接受公认的国际标准。只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才会使所有的创新和进步能够被更有效、更方便地共享,促进良性循环的最终形成。 所以,“物以多为贵”。 第七定律:注意力经济(Attention-Based Economy)定律。 从上文,我们可以看到网络革命利用无限的计算和网络,驾驭着N2的效率成长和收益递增的正回馈,赋予了人类空前的权利与机会。 今天的网络拓荒者们看到了这一空前的机会,他们深刻领悟到:如果能够在网络经济发展过程中成为某一特定领域如网上售书、网上新闻发布、网上汽车零件 B to B的霸主,他们面临的商机将是无价的。所谓“霸主”,就是在用户心目中,想到某个领域,就想到你。因此,为了得到用户的青睐,网络公司愿意花较大的宣传费用,得到用户的“注意力”。这就是所谓的“注意力经济”。 当你成功地获取了人们的注意力后,他们就会开始按照你的方式考虑问题,逐渐习惯于使用你的产品和服务,并由于人类固有的惰性而固守于它们。所以,在一个网络公司成立之初,衡量它是否成功的关键是看它是否获取了足够的“注意力”。 在旧经济时代,人们创业时首先要做的是花时间雇一大批人,买一大堆机器。等到工人们做出东西,才可以去卖钱,简而言之:“用时间来换金钱”。而在网络经济时代,网络公司则往往要先花钱做大量市场宣传方面的工作,获取用户的“注意力”,吸引他们来到自己的网站或用自己的技术,然后才有可能去赚取利润,变成“用金钱来买时间”。 所以,中国人所说的“寸金难买寸光阴”是很有远见的。 关键字:郑州网站建设服务、郑州网站建设咨询、郑州网站建设价格查询、郑州网站建设策划设计、郑州网站建设推广、郑州网站建设优化、郑州网站建设搜索排名等一条龙服务,上百家成功案例!
发布时间:2008-5-4 22:30: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