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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人患有支气管哮喘(以下简称“哮喘”)时,能自己判断一下病情严重程度是很有必要的。因为患者不仅可以掌握自己病情的必要信息,还可以配合医生进行治疗,以利恢复健康。对哮喘病情程度的估计主要从两方面考虑:第一、是对非急性发作期(缓解期)病值的评估。因为这是对基本状态的总体估计,所以要了解此期的症状和肺功能情况。第二、是对急性发作期病情严重程度的评估。这是某次发作的具体情况。不论是缓解期还是发作期,哮喘严重程度的评价都是根据症状(一般以喘息症状为代表)和肺功能测定结果来综合评定的。症状方面包括:①喘息发作,尤其是夜间发作的频率;②喘息的严重程度;③哮喘对生活质量和工作质量的影响,如对睡眠和体力活动的影响。对哮喘急性发作期严重程度的评估,只表示这一次发作的情况(见下文)。对哮喘缓解期和急性发作期这两个时期严重程度的评估意义并不相同。有些患者发作时症状虽然很重,但经过严格、有效的治疗,病情得到了控制,发作很轻甚至不发作,肺功能损害也不明显,其病情评估就属于轻度。所以,哮喘病情严重程度的评估条件是综合而不是单一的。为帮助读者判断哮喘的严重程度,本文列出以下标准供参考: 一、非急性发作期的病情估计: 1.间歇发作:哮喘发作每周少于一次,每次发作数小时到数天;夜间发作每月不超过2次。肺功能检查正常。 2.轻度哮喘:每周发作多于1次,但少于每天1次;夜间发作每月多于2次。哮喘发作时,可影响活动和睡眠。肺功能大致正常。 3中度哮喘:每天都有喘息症状,夜间发作每周多于1次。哮喘发作时,影响活动和睡眠。肺功能受损,但并不严重。 4.严重哮喘:发作频繁,尤其是在夜间。严重影响睡眠,体力活动受限。肺功能明显受损。 对于间歇发作的患者的治疗,可间歇使用快速缓解药,如吸入短效β2激动剂(如“喘康速”和“喘乐宁”等),必要时加糖皮质激素。轻度哮喘通常使用长期预防药,如“必可疏”或“丁地去炎松”;也可同时服用长效支气管扩张剂,如“茶碱控释片”或“班布特罗”,控制夜间哮喘发作。中度哮喘每天均需吸入糖皮质激素以预防发作,一般还需同时使用长效支气管扩张药来控制夜间发作。重度哮喘每天的用药剂量比中度哮喘患者更多,有些病人可能还需长期口服糠皮质激素。 二、哮喘急性发作期的严重程度估计: 1.轻度发作:如步行、上楼梯时发生气短,睡觉可以平卧,说话可连成句,可有焦虑但尚安静,呼吸频率轻度增加,脉率小于100次/分钟。 2中度发作:稍事活动就气短,喜坐位,说话时常中断,时有焦虑或烦躁,有自汗出,呼吸频率增加,脉率在100次一120次/分钟之间。 3重度发作:休息时即出现气短,端坐呼吸(不能平卧),只能单字说话,常有焦虑、烦躁,大汗淋漓,呼吸频率大于30次/分钟,脉率大于120次/分钟。 4.危重发作:发作时已不能说话,嗜睡或意识模糊,脉率大于120次/分钟(或脉率变慢或脉搏不规则)。 三、“哮喘持续状态” 哮喘严重发作通常称为“哮喘持续状态”,这是哮喘病发作的严重情况。哮喘持续状态是指一次发作的情况而言,并不代表演患者的基本病情。哮喘持续状态往往发生于重症哮喘患者,而且与预后有关,可危及患者的生命。以往”哮喘持续状态”的定义是:“哮喘严重持续发作达24小时以上,经用常规药物治疗无效。”现在认为此定义是不全面的。因为事实上,许多危重哮喘息者的病情发展常常是在一段时间内逐渐加剧的。因此,所有重症哮喘患者在某种因素的刺激下都有可能发生致命性的发作。其中一些患者经过数小时乃至数天的治疗,病情不见好转反而逐渐加重;也有一些患者在经历一段时间的相对缓解后,突然严重急性发作,甚至因得不到及时和有效治疗而在数分钟或数小时内死亡,这就是”哮喘猝死”。其原因可能为哮喘突然发作或加剧,引起气道严重阻塞或其他心肺并发症导致心跳和呼吸骤停。因此,对哮喘持续状态必须保持高度警惕,不可掉以轻心。 近年来哮喘的治疗方法和药物虽有较大的进展,但据报道其病死率并未明显降低,甚至有升高的趋势。其原因有二:一是患者的体质因素,其气道炎症严重、复杂,属于“激素依赖性哮喘”或“激素抵抗性哮喘”,一般药物和疗法难以奏效,容易发生严重发作。二是医生和患者对急性发作的严重性认识不足,贻误了病情,使患者未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发布时间:2008-5-14 10:5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