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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商务局了解到,今后首府每个居民社区原则上只设立一座废品回收站。社区废品回收站的设立及建设不仅不能租用民宅,其设计及装修还要与社区环境相符,全部采用绿色环保轻型建筑材料进行全封闭处理。 据悉,目前首府有近千座废品回收站。其中,90%的废品回收站是租用民宅经营,回收站大多露天堆放回收物品,脏、乱、臭现象普遍。 今后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利用居民住宅设立废品回收站,从事废品回收经营。对将住宅改变为废品回收经营性用房的经营者,不予工商登记。对已办理登记的,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今后,首府新建住宅区的规划设计,应预留社区废品回收站所需场地。已经建成的住宅区,要提供社区废品回收站所需场地。不能提供场地的,将由乌鲁木齐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业主协商设立流动废品回收站。设立的社区废品回收站点必须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及时清运回收物品。废旧物品的回收、运输和储存,都应实现密闭化,不得污染环境。 28日起,首府将对全市废品回收站点进行拉网式专项治理。不符合规范的,一律取缔。
发布时间:2008-6-2 9:5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