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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发出《关于防范信用卡风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持卡人套现和商户提供套现服务属违法行为,要求金融机构联合工商和公安等部门进行打击和处理。鼓励发卡银行、收单银行和银联充分利用“风险信息共享系统”等各类相关信息系统,提高对高风险持卡人和商户的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 银行内部有专门的办法监控套现交易,一旦发现持卡人进行非法套现,将采取止付和冻结账户等措施,持卡人的套现行为也将被记录在案,直接影响其个人信用记录。 详情可浏览文章《“信用卡套现”属于违法行为 会影响信用记录》
发布时间:2008-8-12 16:55: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