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香港8月15日电 香港消委会表示已分别与VISA等三家发卡公司联络,根据发卡公司的指引,市民用信用卡签账,商户不可以收手续费,也不可以设定最低签账额。 消委会鉴于有个别商户向消费者收取“碌卡”手续费,或订立最低签帐金额,向3间信用卡组织查询,得到答复是,商户违反了与他们之间的指引。 消委会又表示,部分商户在消费者的收据上并没有列出手续费,令消费者难有足够证明向发卡机构或银行申请退款,但即使有,成功讨回手续费的人少之有少,因此提醒市民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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