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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告:每个地区最终代理商从本地区三位代销商中诞生,代销商为厂家代卖为期三个月的产品,根据焊材销售量和有持久购买能力的客户量,由河北总公司授权最终代理人。代销过程中,代销商售出的产品所得利润完全归本人所有。 一、合作代理商资格认证 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 二、认证基本要求 (1)有核定的资金实力、销售渠道和经营能力。 (2)能配合公司统一的营销理念和营销指导 。 (3)不代理有其它同类产品。 三、合作的基本原则 (1)对代理商的供货价格优惠原则。 (2)对区域代理商实行月最低销量的考核原则。 (3)实行货到现款原则。 四、合作商的基本管理制度 (1)产品灵活的市场价格制度。 (2)销售考核制度。 (3)售后服务保障制度。 五、办理合作的程序 (1)代销商独立填写代理商申请表。 (2)提供资质证明: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商洽有关销售及销量问题; (4)签约合同正式生效。 (5)进一步提供市场营销操作的各种销售渠道参考模式的材料。 六、价格政策:凡签订代理商合同的客户,公司将提供最优惠的厂家供货价格和完善技术服务。
发布时间:2008-8-24 10:0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