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2008年9月18日 前日,汉口中胜市场经营干鲜的邹坤能,接过二七工商所退还的30元钱。他于8月底预交了9月份的费用,其中30元市场管理费属违规收费。 9月1日起,武汉停收个体工商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但一些市场仍违规收取“两费”(本报5日A03版报道)。针对这一问题,前日,武汉市工商局在中胜集贸市场召开首次集中退费现场会,210户个体户领到市场方预收的共4900元市场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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