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嘉誉业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主营:深圳龙岗中心城精装写字楼出租,龙岗中心城东进1号精装写字楼出租

免费店铺在线升级

联系方式
  • 公司: 深圳市嘉誉业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 地址: 深圳龙岗中心城南联社区爱南路227号东进1号文化创意园A栋1F103室
  • 联系: 黄东华
  • 手机: 15986638356 13530075645
  • 一键开店

坪地工业园区出租,您一个电话海量房源随意挑

2020-02-25 02:35:01  2550次浏览 次浏览
价 格:面议

1.为确保园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完好,凡在园区内企业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在开工以前制定文明施工方案,将建筑材料堆放地点,建筑垃圾量及清运方式等事项做详细说明,报园区管委会核准。按建筑面积0.5元/平方米的标准,向园区缴纳文明施工保证金,签订文明施工责任书。文明施工保证金待工程完工后再退还施工单位。

2.凡在施工及材料运输过程中,造成区内设施损坏、道路污染的,应由施工单位及时清理或恢复。逾期不清理或恢复的,园区组织统一清理恢复,发生的费用从施工单位文明施工保证金中扣除。污染道路按50元/平方米扣除。遇有降雨降雪天气一般不得向区内运送任何建筑材料。

3.园区内工程严禁破坏道路结构层施工,确需穿越道路的应提交工程施工方案、图纸等资料。报经园区管委会批准后,方可施工。以顶管方式解决。

4.项目建设及企业生产过程中需要临时占用道路或公共场地的,应提前向园区管委会提交申请,待园区管委会同意并缴纳占道(场地)费1元/平方米·日后,方可在审批的范围和时间内占用。并根据需要及时无条件停止占用,立即清理占道(场地)物资。未经许可,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地,园区管委会将根据占用面积、占用时间和影响程度予以处罚。

5.园区内企业开设上下水及污水管道接口,应事先向园区管委会申请,提交设计资料,待报批准后按规定请专业队伍施工,工程竣工后,须向园区管委会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和竣工图接受工程验收。擅自接口的,一经发现园区管委会将对其进行严厉处罚。

6.园区内企业开设路口,迁移或变动路沿砖、路牌等公共设施,须报经园区管委会批准,按指定位置,指定标准实施,费用自负。

7.园区内企业应主动维护各项公共设施,按规定排污,维护好责任范围内的公共设施,保证公共设施完好并发挥功能。禁止私自拆改、破坏、盗窃公共设施。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百业店铺 更多 >

特别提醒:本页面所展现的公司、产品及其它相关信息,均由用户自行发布。
购买相关产品时务必先行确认商家资质、产品质量以及比较产品价格,慎重作出个人的独立判断,谨防欺诈行为。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