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新建、扩建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由工程所属消防支队接待窗口受理:
1、建筑面积大于15000m2且小于等于20000m2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2、建筑面积大于10000m2且小于等于20000m2的宾馆、饭店、市场;
3、建筑面积大于2500m2且小于等于20000m2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4、建筑面积大于1000m2且小于等于20000m2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5、建筑面积大于500m2且小于等于20000m2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6、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0000m2的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7、除本款第6项和上款第2项、第3项外单幢建筑高度超过50m但小于等于100m,且建筑面积小于等于40000m2的公共建筑;
8、除上款第5项以外的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
9、审图公司不予审查且取得规划许可的临时建筑或总投资不超过5000万元的甲、乙类装置、储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