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沈阳市 和平区

    联系:李先生

    手机:

    电话:

    邮箱:260702350@pp.com

    小程序

    沈阳废油回收,常年回收,值得选择

    2024-03-28 03:30:01 3676次浏览
    价 格:面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规定,废机油、柴油、重油等均属于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3850149 次     店铺编号9365234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壹佰业     专属客服:杨敏    

    14

    回到顶部